Hsiup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 : Item 310993100/1804
English  |  正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全文笔数/总笔数 : 4334/7631
造访人次 : 3188130      在线人数 : 140
RC Version 3.2 © Powered By DSPACE, MIT.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
搜寻范围 进阶搜寻

jsp.display-item.identifier=請使用永久網址來引用或連結此文件: http://ir.hust.edu.tw/dspace/handle/310993100/1804

题名: 台灣的製藥資料專屬權在創新與限制競爭之探討
作者: 林玉華
贡献者: 修平技術學院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关键词: 資料專屬權;資料包絡分析;法律經濟分析;研發痛苦指數;馬爾柯夫過程
日期: 2007-07-01
上传时间: 2009-10-28T03:58:33Z
摘要: 資料專屬權是當前很多人非常感興趣的議題,它係在專利保護以外,另外提供了一定期限之市場獨佔權,其實施將會造成延緩學名藥上市之結果。因此,本研究乃針對資料專屬權之行使,導致限制新藥研發競爭行為,進行法律經濟分析,其目的乃在探討資料專屬權對於獎勵新藥研發、如何促使市場有效競爭,以及對國內製藥與生技研發業者之影響,進一步使在追求原開發藥廠之福利最大和追求社會成本最小的過程中,取得最適的均衡點,以作為擬訂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之參考。研究目的分析如下:(一)評估資料專屬權對於獎勵新藥研發及生技產業研發之影響。(二)評估資料專屬權對於製藥產業結構及藥價之影響。(三)促進競爭,防制杯葛導致他事業不為降低成本、改良藥效或增進效率。(四)研究建置鼓勵新藥及生技產業研發之相關策略。基於以上理由,資料專屬權問題向來即備受爭議,最近因立法院通過藥事法修正案,使該議題再次受到多方的討論。對於資料專屬權予以保護固有其必要性,惟任何權利之行使均必須是正當的,若其規定會造成資料專屬權人可以濫用其告訴權,假利用刑事偵查權之便,達到打擊同業競爭對手之弊端,不僅在市場上會造成不公平競爭之現象,也失去鼓勵新藥發明、追求社會成本最小、暨維護競爭秩序之目的;亦將造成我國生技醫藥產業之發展不利,有鑑於此,乃有必要對於資料專屬權之規定作較徹底之探討,俾尋求最恰當的解決途徑。;計畫編號:NSC95-2221-E164-015;研究期間:200608~200707
显示于类别:[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研究計畫

文件中的档案:

没有与此文件相关的档案.

在HUSTIR中所有的数据项都受到原著作权保护.

 


DSpace Software Copyright © 2002-2004  MIT &  Hewlett-Packard  /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 Copyright ©   - 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