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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r.hust.edu.tw/dspace/handle/310993100/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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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 以誠心、微笑服務及了解職場奧秘 |
作者: | 梁榮宏 |
貢獻者: | 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系 |
關鍵詞: | 外交部 勞工行政 領務行政 |
日期: |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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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 | 2020-06-24T03:01:1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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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在這個國際社會中,護照就是「國際上的身分證」,代表著人們都可以用「護照」。
出入任何國家,而護照前頁都會顯示各國「外交部」咨請各國海關准許國民進入貴國進行遊玩、留學等,而外交部在政府機關又負責甚麼呢?
外交部,是各國政府中,負責聯繫各國最重要的一個部門,就好比一間學校的國際事務處等,負責外交事務與國際情勢的判斷力與談判力等,因此,各國政府是不能沒有外交部,因為,假如沒有外交部這個聯繫各國盟友,那麼就等同消失在這個國際社會。
外交部,主要的機構,為領事事務局(以下簡稱領務局)及各辦事處等。而領務局與各辦事處辦理的業務是大同小異,只是差別在於領事事務方面,領務局為各辦事處之上司,在權責方面,外交部為領務局與各辦事處之上司。
今年暑期實習,在外交部中部辦事處進行實習。從實習中,發掘到「勞工行政」與「領務行政」上的差別;差別在於「勞工行政」管理範圍為「人」、「事」、「時」、「地」、「物」;「領務行政」管理範圍為「人」、「事」、「時」、「地」。兩者指差別在於為「物」。
上述之兩者要如何去分辨,「物」的差異性,兩者差異性如下:
「勞工行政」:是依照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與相關勞動法規去分辨,
依據勞基法所規定的「人」為雇主與勞工等;「事」所規定為從事勞動性的工作;「時」所規定為契約或者其他工作性質上的年份與日期;「地」所規定為雇主所規定的工作場地;「物」所規定為勞工工作上所操作之設備。
「領務行政」:是依照護照條例與相關領務法規去分辨,依據護照條例所規定的「人」為大眾(中華民國國民、外籍人士、中華民國僑民等)等;「事」所規定為是否有無辦過護照及辦理護照之資料是否有齊全等;「時」所規定為在甚麼時候辦理過護照;「地」所規定為在哪一地/國辦事處或代表處辦理過護照。
在兩個月的暑期期間,要將這兩者之差異性要做詳細分辨,事實上是能容易的,只要套入法規與職場上的觀察及實習與系上之課程性質之探討就可發現兩者之奧祕所在。 |
顯示於類別: | [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系(含碩士班)] 學生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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